在上水藥房任職的19歲青年,因不滿東主責備他「點錯貨」並大力打頭,懷恨在心欲殺死對方,其間因形迹可疑涉遊蕩罪被捕;惟青年並未死心,保釋期間以生果刀狂刺東主28刀,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,今日被監10年。
法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曾向醫生透露原本是可以按計劃殺死事主,只是「不幸地」被市民阻止,法官認為被告有計劃、有決心犯案。
法官又在庭上表揚兩名市民,分別是一名21歲男子及一名18歲女子,男子當日見到被告襲擊事主,出手救助,而該名女子將事件拍成影片,幫助警方調查。
沒有刑事案底的被告周嘉楊,被控今年5月8日在上水石湖墟龍琛路24號一樓梯間,企圖謀殺藥房東主范海廷(51歲)。
事主送院時陷半昏迷,留院一星期後出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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