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

港府解釋「舊瓶舊酒」 為避特權法?





立法會今表決是否引用特權法調查電視發牌事件。投票前夕,港府以6頁聲明再解釋發牌決定,惟「舊瓶舊酒」,或能為「護航」議員提供下台階,但若要令市民心服,又合格乎?
港府拒向王維基所屬的香港電視發出免費電視牌照,民情一發不可收拾。立法會今日將表決議員莫乃光提出以特權法調查事件的議案,若通過便可要求公開有關內部文件。堅持保密的政府,嚴陣以待,除了積極向議員「箍票」,昨日更發表長達6頁的聲明再解釋發牌決定(詳見要聞A4——「港府:發牌考慮控股公司財力」)。
為「護航」議員找下台階
在分組點票情況下,功能組別內以建制派議員佔多數,政府形勢本來穩陣。然而發牌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,民情洶湧,各功能組別議員也要面對選民壓力,一群建築師、測量師等,前日便發出公開信,要求建築、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投贊成票,又有網民號召公眾向議員發電郵要求投贊成票。
為免得失選票,政府能否獲足夠議員護航,避過特權法?自由黨早前已表明贊成引用特權法,功能組別內不少議員也態度「曖昧」,未有表明投票取向。至昨日「數票」,議案要獲得通過應還欠四票,但也難保沒有變數。
港府在投票前夕,發出長達6頁的聲明,用意不難理解,聲明內文雖指「留意到市民對行會決定關注,也存在誤解」,要藉機會對決定再作進一步闡釋,但內容連舊瓶新酒也談不上,甚至可以說是「舊瓶舊酒」。
若作為建制派議員「護航」的下台階,或已足夠,至少可以政府已提出更多解釋作為投反對票的開脫理由。不過,對公眾而言,長篇大論也只是舊調。
對於發牌「三揀二」的疑問,當局在今次聲明中,仍以過度或惡性競爭為由來辯解為甚麼不向全部三個申請者發牌,又引述顧問報告指,市場應可支持三家免費電視台(即是在兩家免費電視台再加一新來者),若市場理想或有可能支持四家,但五家則難以支持;又指電視台急劇增加,恐出現割喉式製作,拉低節目質素。
可是,本港一向信奉自由市場,公平競爭下「汰弱留強」,是港人公認的遊戲規則,亦是推動業內提升節目質素及營運水準的動力。市場可容納四家抑或五家,應交由市場無形之手決定,港府再以「顧問報告」作為市場只可有四間,五間則太多的理據,則只是重複當日公布決定時的說法。
未能釋疑 市民怎會收貨?
連日也有輿論認為,免費電視台數目增加後,電視廣告市場可能因而變大,可容納更多電視台。政府昨再解釋,電視廣告市場能否「做大個餅」,難以準確預測,故採取審慎態度。電視廣告市場變大變小,誰也難說,惟電視台是否全賴廣告生存?其他收入又如何?經營電視台是龐大投資,申請者真金白銀投資,應已有周全考慮,何須政府代為操心?
公眾最關心的,莫過於「三揀二」中,為何落選的是大熱的港視,而這亦與廣管局(現為通訊事務管理局)認為三個申請者均合格,建議全部發牌的建議不符。故外界要求政府解釋評審標準。在已知資料上,市民看不出港視輸在甚麼地方,當然不服。
政府昨日仍指行會成員的評核是「整體性判斷」,列出四大準則、十一項因素,但港視輸甚麼仍是「空白」,只以其他申請者整體上較港視優勝的說法,市民自難收貨。難怪王維基昨亦指,港府聲明毫無新內容,沒有解釋港視如何較其他申請者遜色。
為表明自己並非在三個申請者中排名最尾,王維基曾去信行會要求容許公開顧問報告內容,但行會昨已表明反對。
港府解釋,一遍又一遍,盡管長篇大論,仍然對公眾關注的關鍵問題未有「答中」。香港電視落選,惹起民憤的,並非大熱倒灶,而是不能接受港府發牌決策的「不明不白」。
今日港府或可逃過特權法,避免更多文件披露的窘局,但民意的壓力愈滾愈大,政府管治威望大受打擊,這才是梁政府迴避不了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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