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

梁重申只向法庭解釋發牌理據



行政長官梁振英重申,免費電視發牌依循制度辦事,發牌考慮4大準則及11項因素。任何人今後如提司法覆核,政府會向法庭陳述有關的決定及詳細理據。

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強調,政府不想打官司,長期以來,免費電視牌照的最終決定,都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,行會一直實行集體負責及保密制,在可能範圍下可以解釋準則,但細節不可公開,無人可以偏離或破壞制度,不能因為個別情況,而不按機制辦事。

他表示,任何人今後若再就發牌事件提出司法覆核,政府會向法庭解釋詳細理據,發牌是按制度及法律意見,符合程序公義下進行,無論有無司法覆核,都會按制度行事,並在可能情況下,就已決定的政策作出解釋。

他希望,兩間新電視台盡早完成牌照手續,盡快開台,讓市民可免費收看更多電視頻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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