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MIROBOT韓潮2013
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
因行為失當罪服刑警司黃冠豪獲准保釋候上訴
今年六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並服刑4個月的警司黃冠豪,在高等法院獲准以5萬元保釋外出,等候上訴。法官表示判刑的確有爭拗之處,所以批准保釋申請。
曾任兩任警務處處長副官的黃冠豪,去年6至8月期間接受銅鑼灣一間食肆提供飲食折扣,未有向上司申報,在知道食肆無牌賣酒時並無阻止,食肆提出酒牌申請時,亦無提出反對。
黃冠豪今年六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,判囚12個月,被裁判官批評他全無悔意,謊話連篇,令警隊蒙羞。黃冠豪同月向法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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